1月12日,列席大连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局长金建利表示,今年起,大连市政府将不再建设经济适用房,而是加大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力度,以公共租赁住房等解决困难百姓的住房问题。 2010年,大连市采取货币补贴方式安排经济适用住房8000户,为市内四区4294户家庭发放廉租住房补贴,安排建设公共租赁房1500套。今年,该市将加快城乡保障性住房建设,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加大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力度,努力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有所居问题。 “今年预计建1万套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方式更加多样,打算政府出资建设一部分,鼓励企事业单位利用自己的闲置土地建设一部分,然后出租给本单位符合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职工。”金建利说。此外,将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配建一部分公共租赁住房。这些房子的产权是开发企业的,由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安排使用。金建利强调,公共租赁住房不是产权房,可有效防止违规出租出售经济适用房问题,确保中低收入群体有房住。 同时,该市继续实施廉租补贴救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对于廉租住房,和以往一样有两种方式:发租金补贴、实物配租。实物配租有一定的条件,比如残疾人、家庭人口较少的,有补贴租不到房子的可以进行实物配租。 “通过这些办法,估计能解决我市绝大多数经济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金建利说。 据金建利介绍,与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强调住房面积、家庭收入不同,公共租赁住房的受惠面更大一些。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人员有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引进人才、买不起经济适用住房的群体,他们的申购标准不同,政府补贴标准不同,相应的租金标准也不相同。 据了解,公租房是为了解决市民的住房保障问题,没有房的大连市民可以申请,但要排号。大连今年将出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对住房面积、租金如何收取等作出规定,该文件目前已起草完成,处在会签、征求意见阶段。 |